新北市115年度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」
本局辦理新北市115年度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」,請現無環教人員,且113年及114年未完成研習學校務必報名,請查照。
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50017157號函及本局115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辦理。
為落實環境教育人員專業知能、協助學校推動環境教育,並依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,本局依「經歷」資格,輔導教職人員取得認證,特辦理旨揭研習。
旨揭研習說明如下:
研習時間:115年7月6日(星期一)至7月9日(星期四),共4天。
研習地點:新北市蘆洲區成功國小(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311號)。
實施計畫如附件1,亦可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(以下稱環教中心)網站(https://sdec.ntpc.edu.tw/)首頁「研習資訊」專區下載。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6月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
報名方式:
採線上報名,請直接至google表單 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f4ajWNEXJ2hTTkF_r9FBCHfh9jpMzBSfRkUtdfDZnCpU8evw/viewform?usp=header 報名。切勿至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,亦無需學校薦派。
錄取人員將另行以E-mail通知,並公告於環教中心網站首頁「研習資訊」專區,且一律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其他注意事項:
獲錄取者請依報名時段全程參與,報名全程4天課程者若因故全程無法參與,為珍惜資源、並促進本市每校至少1人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,請改派貴校其他人員1名參訓、並提前通知本局承辦人。
為確保研習品質,每天上下午上課前須簽到、下課前須簽退;如需請假,需填寫假單申請(格式另行提供);未依規定簽到及簽退者,視為整個上午或下午缺席。
為減少資源消耗、實踐健康環保生活,請自備環保杯、環保筷及資料袋。
上課期間請以共乘方式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研習地點,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。
本局同意研習當日學員及工作人員依實核予公假(課務排代)登記。
爾後學校倘無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,將列入本市環境教育輔導團優先輔導對象,爰符合下列條件者本局將優先錄取:
113年迄今均無人具備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」,且114年未派員參加認證研習(含已報名但全程缺席)者,務請指派1人參訓,並得再指派第2人參訓;以校長本人或曾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達2年以上之同仁為優先,即使非現任或即將卸任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或主管,亦得指派。
113年迄今均無人具備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」,114年曾派員參加認證研習,惟缺席逾8小時(即缺課逾4門)者,請務必通知原參訓人員報名並全程參與;並得再由校長、主任、環境教育指定人員,或曾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達2年以上之同仁1名參訓。
114年曾有人具備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」但目前已無,且114年未派員參加認證研習,或曾派員參加惟缺席逾8小時者。
若對旨揭研習有任何疑問,請先行至環教中心網站(環境教育>政策與資源>環境教育相關法規)查詢相關資料;如仍有其他疑義請洽承辦人蔡旻均科員,電話(02)29603456分機2642。
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50017157號函及本局115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辦理。
為落實環境教育人員專業知能、協助學校推動環境教育,並依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,本局依「經歷」資格,輔導教職人員取得認證,特辦理旨揭研習。
旨揭研習說明如下:
研習時間:115年7月6日(星期一)至7月9日(星期四),共4天。
研習地點:新北市蘆洲區成功國小(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311號)。
實施計畫如附件1,亦可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(以下稱環教中心)網站(https://sdec.ntpc.edu.tw/)首頁「研習資訊」專區下載。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6月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
報名方式:
採線上報名,請直接至google表單 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f4ajWNEXJ2hTTkF_r9FBCHfh9jpMzBSfRkUtdfDZnCpU8evw/viewform?usp=header 報名。切勿至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,亦無需學校薦派。
錄取人員將另行以E-mail通知,並公告於環教中心網站首頁「研習資訊」專區,且一律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其他注意事項:
獲錄取者請依報名時段全程參與,報名全程4天課程者若因故全程無法參與,為珍惜資源、並促進本市每校至少1人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,請改派貴校其他人員1名參訓、並提前通知本局承辦人。
為確保研習品質,每天上下午上課前須簽到、下課前須簽退;如需請假,需填寫假單申請(格式另行提供);未依規定簽到及簽退者,視為整個上午或下午缺席。
為減少資源消耗、實踐健康環保生活,請自備環保杯、環保筷及資料袋。
上課期間請以共乘方式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研習地點,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。
本局同意研習當日學員及工作人員依實核予公假(課務排代)登記。
爾後學校倘無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,將列入本市環境教育輔導團優先輔導對象,爰符合下列條件者本局將優先錄取:
113年迄今均無人具備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」,且114年未派員參加認證研習(含已報名但全程缺席)者,務請指派1人參訓,並得再指派第2人參訓;以校長本人或曾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達2年以上之同仁為優先,即使非現任或即將卸任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或主管,亦得指派。
113年迄今均無人具備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」,114年曾派員參加認證研習,惟缺席逾8小時(即缺課逾4門)者,請務必通知原參訓人員報名並全程參與;並得再由校長、主任、環境教育指定人員,或曾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達2年以上之同仁1名參訓。
114年曾有人具備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」但目前已無,且114年未派員參加認證研習,或曾派員參加惟缺席逾8小時者。
若對旨揭研習有任何疑問,請先行至環教中心網站(環境教育>政策與資源>環境教育相關法規)查詢相關資料;如仍有其他疑義請洽承辦人蔡旻均科員,電話(02)29603456分機2642。
瀏覽數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