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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文德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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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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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新北市115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,敬請有換證需求教師參閱。

一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 正規定」辦理。

二、旨揭教學輔導教師證書有效期限為10年,本局依教育部作 業要點辦理證書期滿換證作業。本年度計畫換證對象為105 年度(含)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之現職中小學教師 及校長。

三、旨揭換證方式及辦理期程摘要如下:

(一)第1種換證方式: 1、經校內相關會議審議推薦,至「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 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」繳交教學輔導教師換證推薦檢 核表及輔導事項證明資料:115年8月18日至9月30日 (相關會議包含校長、行政人員及教師等) 2、參與換證研習:115年8月至116年5月(敬請留意各縣 市開課,自行報名參加)。 3、研習後得換發證書。

(二)第2種換證方式: 1、經校內相關會議審議推薦,至「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 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」繳交教學輔導教師換證推薦檢 核表:115年8月18日至9月30日(會議出席人員應包含 校長、行政人員及教師等)。 2、參與換證研習:115年8月至116年5月(敬請留意各縣 市開課,自行報名參加)。 3、繳交輔導事項證明資料:116年7月前。 4、認證單位審查資料:116年8月。 5、審查通過後得換發證書。

(三)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資訊,請逕至校長暨教師專業發 展支持平臺(https://proteacher.moe.edu.tw/)各縣 市辦理人才培訓課程行事曆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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