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每年2月、8月起聘因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無法取得 教師證書之新進教師(含代理教師),辦理敘薪作業期程
符合資格教師請逕以附件公文,於期限內10/31,空白處親簽切結已取得教師證證明,經校方同意後換發敘薪通知。
切結內容:
職ooo應00年00月00日00考試已通過,具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資格,因請證作業時程需要,請准予先切結再後補教師證書,換發敘薪通知書,並於拿到證書後影送人事室備查。
切結人:ooo(親筆簽名) 單位主管 會辦人事室 機關首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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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ooo應00年00月00日00考試已通過,具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資格,因請證作業時程需要,請准予先切結再後補教師證書,換發敘薪通知書,並於拿到證書後影送人事室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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